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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

发布时间:2023-07-12 11:20:15来源:admin

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

⒈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:

 

类别

专业名称

学历或学位

Ⅰ类人员

Ⅱ类人员

职业实践最少时间

职业实践最少时间

最迟毕业年限

本

 

 

 

专

 

 

 

业

 

 

结构工程

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

桥梁与隧道工程

建筑与土木工程

工学硕士、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

4年

6年

1991年

工业与民用建筑

建筑工程

土木工程

土木工程(建筑工程方向)

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

4年

Ⅱ类人员中

无此类人员

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

5年

8年

1989年

专科毕业

6年

9年

1988年

相

 

近

 

专

 

业

土木工程(非建筑工程方向)

交通土建工程

矿井建设

水利水电建筑工程

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

海岸与海洋工程

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

建筑学

工程力学

工学硕士、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

5年

8年

1989年

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

6年

9年

1988年

专科毕业

7年

10年

1987年

其它工科专业

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

8年

12年

1985年

 

注:表中“Ⅰ类人员”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,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,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。“Ⅰ类人员”的最迟毕业年限以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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