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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音主持人权利与义务

发布时间:2023-07-15 10:42:49来源:admin

享有权利

(一) 以所在的制作、播出机构的名义从事广播电视节目采访编辑或播音主持工作,制作、播出机构应当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需的物质条件;

(二) 人身安全、人格尊严依法不受侵犯;

(三) 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;

(四) 指导实习人员从事采访编辑、播音主持工作;

(五)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。

履行义务

(一) 遵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
(二) 尊重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;

(三)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抵制恶意舆论;

(四) 恪守职业道德,坚持客观、真实、公正的原则;

(五) 严守工作纪律,服从所在机构的管理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;

(六) 努力钻研业务,更新知识,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;

(七) 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;

(八) 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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